颜悦说不出现是什么感觉。
反正我很生气,很难受,我要毁掉一切!
“燕小姐,燕小姐?”
李婶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,她转身怒气冲冲地大步走了。她不到几分钟就走了,被飞机带走了。
李婶松了一口气,真的希望她能退让。
江予菲不知道严月去了哪里,李婶也不知道。她不想告诉江予菲,也不想让她为难。
阮天玲下午回到家,客厅里却没有江予菲的影子。
他打电话给李阿姨,问她:“你在哪里?”
李婶自然知道他问的是。
“师傅,江小姐在楼上休息。”
阮天玲点点头。他脱下外套,递给李婶。他的手指解开他的袖口,卷起他的衬衫袖子,露出他强壮的青铜手臂的一半。
“她今天感觉怎么样?”
李阿姨微微笑了笑。“江小姐今天的心情没有太大变化。少爷送的鞋子已经收到了,但江小姐似乎不喜欢。”
阮,眉头微皱,他以为她会很高兴,接受他变相的道歉,可是她一点也不喜欢。
他走上楼,推开卧室的门。他看见江予菲靠在床上看小说。
听到他的脚步声走进来,江予菲没有回头,一直静静地盯着书上的字。
阮,深深地看了她一眼。他走到她身边坐下,发现她正在看张爱玲的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。
他没读过这部小说,但他听说过。
阮,脱了鞋,走到床上,靠着她,和她一起看着书上的内容。
“这本小说说了什么?”他问她。
江予菲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,转身背对着他。
阮,蹲在她背上,搂住她的腰:“以前有人给我推荐过这本书,我一直没有机会读。说说吧,到底是关于什么的?”
江予菲不耐烦地皱起眉头。这个人很无聊,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去看。
阮,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。他勾勾嘴唇,笑着说:“我没时间看。请简单介绍一下。”
她不会介绍他!
江予菲正要拒绝,这时她突然想到了什么,眼睛微微一闪。
她把书翻到标好的那一页,淡淡地说:“这本书里有几部小说,我就选最经典的一部告诉你。”
“好。”阮天玲欣然同意。
他不在乎小说是什么,他只想逼她和他说话。
“这里最经典的小说是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,这部小说可以用作者的一段话来概括。”
“好吧,告诉我是什么。”
阮天玲翻身躺回床上,双手枕在脑后,等着她舒服地给他念。
江予菲坐起来,把书放在他弯曲的膝盖上。
她盯着上面的一段话小声说:“也许每个男人都有过两个这样的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一朵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成了墙上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‘窗前明月光’;当你娶一朵白玫瑰时,白色的是你衣服上的一个米贴,而红色的是你心上的一个朱砂痣。”
冬天也有工作,打柴、打猎、种树,都是冬天的工作。
小团队里每个家庭都有一座专门用来烧柴的山。冬天一家人带着锯子和麻绳上山,孩子被麻绳绑在腰上,怕孩子掉进雪坑里。
木材分为细木和劈木。细木就是灌木和其他无用的树木,用镰刀从地表的根部砍掉。叠整齐后,用一种山藤捆起来。这是一个技术性的工作。光有实力是不够的。灌木都是成年拇指粗的,要一刀砍,不能光凭蛮力。
乳沟是一棵成熟的树。一般放直径十厘米以上的树。先用斧子砍出一个缺口,再用锯子放下。有的人只有斧头没有锯子才能拿,这要看实力。树放下后,用斧子把树枝砍下来,树干锯成一米多长的段。带回家后用斧头劈成一瓣,主要用来烧康。
张兴明和他的哥哥会跟着爷爷和奶奶上山,但他们会跟着去捣乱。爷爷奶奶绑好柴火,就会坐着爬梨了。而不是感受到打柴的辛苦,反而会变成愉快的冬游。
柴火还完之后,要把细柴火堆起来,整齐的堆到房子那么高,然后用高粱杆和玉米杆做成屋顶,这样才不怕下雨。乳沟堆到院子里,用火烧碎。一般剁一次可以烧几天。
砍柴的时候,哥哥领着张兴明蹲在床沿上等着。大头虫会从松树里出来。白色的软虫头上有一块黑色的东西,就是它的嘴。没人知道它叫什么。冬天只能在松树和桦树上找到。
当你劈柴的时候,我爷爷会仔细看看。当他找到虫道时,他会用铁丝网把它钩住。几次之后,他会勾出一个小白胖子,放在哥哥拿着的易拉罐瓶子里。劈柴一天,能找到十几个。然后我爷爷弄点炭火,我哥一个一个烧。味道鲜美,味道不错。吃了之后香气萦绕在口中,久久不能回想起。
打柴是一项繁重的工作,整个冬天都需要断断续续地做,夏天不能用。所以下一个冬天要用冬天的柴火,而冬天要烧炕憋火,用柴火特别贵,特别是劈柴。
在农村,冬天最大的乐趣是抓鸟和诱捕兔子。
那时候山里人还有打猎的习惯,山里的动物很多,有狍子、獾、鹿、野猪、松鼠、狐狸、野鸡、兔子、各种鸟、狼、老虎。
我从未见过我的祖父在张兴明玩大的东西。估计是哥哥们太小了,领导不了他和哥哥。后来大了,山里的动物绝对是独一无二的。但是,和兔子打野鸡,是一个记忆深刻的问题。
爷爷做了个扎马尾的套子,绑在腰上。然后他带着一把外国枪(一把旧猎枪,相当于第一代热武器,从枪口装满了火药和铅弹)带领张兴明和他的兄弟上山。事实上,上山时,它就在森林的边缘。爷爷低头在雪地里观察,然后一个个埋被子,然后领着兄弟们同样的方式回来,在另一个地方打野鸡。野鸡是成群的,它们在雪地里寻找食物。打野鸡的方法有很多,但是不能用枪。外国大炮一样的散弹枪是射不到鸟的。一旦被去壳,鸟就死了,但是很多铅球打在鸟身上,不能吃。
如果野鸡群大,爷爷会让兄弟们蹲在一边。他慢慢靠过去,然后突然站起来,把棉帽子扔进空里的野鸡群,野鸡炸了,跑掉了。帽子掉在地上,爷爷走过去捡起来戴在头上,然后开始往雪窝里看,不断从雪里把野鸡像萝卜一样拔出来。原来野鸡有点像鸵鸟。受到惊吓后,它们会尽快把头钻到雪里,然后站着不动,等猎人把它们拉出来。
另一种方法是医学。东北山区有一种山果。具体名字不知道。好像叫红果。它是一种红色的小水果,有空的心脏和小指肚子那么大。因为这种水果没有果肉,所以没有人吃,所以它在秋天后存活下来,成为野鸡的食物。爷爷摘了这种水果,然后自己塞了一个药到水果里,撒在森林边的地上,一两个小时就回来了。他发现野鸡一只只躺在雪地里,它们已经死了。这样抓到的野鸡内脏要扔掉。爷爷说它们有毒,不能吃,也不知道是什么毒。
第一天的兔子套,第二天或者第三天要再看一遍,叫沙发套。一次十个套套至少能抓到三五只胖胖的灰毛兔子,远远就能看到它们躺在那里,都被勒死冻硬了。有时候兔子能钻进鸟里面,不知道怎么钻进去的。巢比它们的身体大很多,只能算是死鸟。
至于在院子里扣一个牌匾筐,用一根长绳子绑一根木棍在路上搭起一个缺口,在牌匾筐下面撒些小米,等待小鸟的到来。这纯粹是小孩子玩的把戏,大人不会这样抓鸟。这样抓的麻雀都没有肉。但在这个时代,麻雀被称为鸟灾,势不可挡。冬天他们就扣个牌匾筐撒点小米。一天下来,五六十只鸟被别的小朋友嘲笑。村里最高的记录是一个冬天3000多只鸟被扣。
我哥哥天生具有猎人的天赋。上次他六七岁的时候就能像爷爷一样戴上兔子陷阱了。长大后,他也喜欢抓鸟和钓鱼。只是长大后一直住在城里,基本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功夫。今生依旧。跟着我爷爷几次,我哥就能用马尾当套子了。他把张兴明带到山坡上几次,实际上得到了几只兔子。他带着一只兔子和一头牛扭腰回家,在屋内屋外炫耀,给了我爷爷一个很好的夸奖。
张兴明很沮丧。他上一次没学,但是学的很努力很认真,还是学不会。不要提神秘的猎兔(找兔子走路的方式,兔子是一种奇怪的动物,它只走它走路的方式,除非它被什么东西吓到了)。他扎马尾辫没有成功,仿佛面对着马尾辫,手退化成了熊掌。
算了,就吃吧。
农村人黎明起床,日落回家。没有具体的时间安排,但是他们跟着太阳走。
冬天的清晨,炕渐渐凉了,床还暖着,但是房间里的空气空已经凉了,呼吸的时候可以看到白雾。人躺在床上,露出的脸却有点冰。当张兴明和他哥哥还在睡觉的时候,他们的祖父母已经很忙了。
重新加热炉子,让炕暖和起来,然后开始做早饭。这个时候农村还是一日两餐。放点汤,拌点咸菜,简单。当弟弟们起床洗脸吃早饭的时候,我爷爷出去了。我奶奶去西屋拿出一个大铝锅,先在炉子上泡了一锅玉米。这是做酸汤面,还有就是把玉米泡一下,发酵,放在炉子上热一下,赶紧送过去。
泡了五六天就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酸味。换了水就可以磨了。
向班里借驴,自己厨房有个石磨。洗干净,套上驴,套上蒙眼布,喊“开车”。驴会绕着磨走,拉着石磨旋转。奶奶会拿个小瓢走在驴后面,边走边往磨着的眼睛里添上好的玉米。过了一会儿,粘稠的白色玉米汁沿着石磨的出口流出,一股酸味扩散开来。
磨了半天,磨出了一锅泡过的玉米。爷爷给队里送驴,奶奶在家加工。将磨好的玉米汁搅拌沉淀,捞出上层浮有皮的粗渣,将细的部分留在底层,装入袋中,用石沥压成。等水差不多没了,把里面湿的玉米粉拿出来,加一点白面粉,揉成巴掌大小的面团,锅里烧开水,把揉成的面团一个一个的放进去,煮到表层熟了一厘米再拿出来。放在一边,吃的时候拿出一个球就行了。
东北的冬天是一个天然的大冰箱,里面的东西都是天然冷冻的,保鲜效果极佳。
吃酸汤的时候,先把面拿出来解冻,揉搓一下,煮一壶开水,等水滚开了,把面拿在手里,大手指上戴一个特制的铝皮套,像个小漏斗,小口有筷子粗细。双手捏住面团,把面条从漏斗里挤出来,挤到开水里,煮几分钟才熟。酸味散在/[/k
当时没有冰箱,酸汤这种面食只能在冬天吃。既然条件好,随时可以吃。但是,生活条件好,能做的人越来越少。酸汤就更不用说了,现在很少有人会给酸菜染色了。
李明熙站在门口,赞叹他的技术和完美的身材。
如果她小几岁,她会吹口哨和他玩。
但是,人老了,不要做一些可爱的举动。
萧郎投了一个三分球,然后看到了她。
他愣住了,然后扭过头,若无其事,继续打篮球。
嘿,别理她?
李明熙走进去,把零食放在板凳上。
她也脱了鞋,光着脚踩在球场上:“我们来一场比赛,好吗?”
萧郎转过身,一只手拿着篮球,不相信地扬起眉毛:“你和我竞争吗?”
李明熙笑着说:“当然不是正式比赛。我没有你强壮,我的速度也没有你好。那样的话,我自然会受竞争之苦。”
萧郎拍了拍地上的篮球:“你想和我比什么?”
“射击。你投三分球,我站这个位置,每人投五个球。谁进的多就赢。”
李明熙的站位离篮板有点远,但比三分球投射的地方近多了。
萧郎感兴趣地问道:“如果你输了,该如何惩罚?”
"然后在对方能力范围内答应对方一个要求."
“你能嫁给我吗?”萧盯着她,直接问道。
李明熙笑得很妩媚:“你就这么单纯的想娶我?这个要求太过分了。”
“什么条件下才能嫁给你?”
“没有条件,除非我考虑一下。”李明熙直接堵住了他的后路。
萧郎眼神黯淡:“好了,来吧。”
虽然不能要求她答应他想要的东西,但他不想错过这个机会。
李明熙再次强调:“记住,你只能让对方做一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情。太多就不好了。”
“我知道,去吧,你先去。”
萧郎把球扔给了她。
李明熙接住,体面地拍在地上。
她双手握着篮球,标准姿势,投篮,击球!
而且她投了空心,篮球没碰到篮筐。
萧郎扬起眉毛,眼神中没有掩饰他对她的欣赏:“你练习过吗?”
李明熙把球扔给他:“我读书的时候,参加过学校篮球队。”
“你参加过篮球队吗?”萧郎有点惊讶。“我以为你会加入啦啦队。”
他不看不起李明熙。
只是她太美了,美女一般都去当拉拉队。
打篮球的女生好像有点女人味...
李明熙这样去打篮球,别人都以为是作秀。
“为什么,瞧不起人?我在参加篮球队!”李明熙的表情很得意。
萧郎好笑地问:“你玩过游戏吗?”
“当然可以,但只能一次。”
“为什么?”
李明熙看起来很尴尬,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了,都是男生!
一开始他们在篮球室训练,没多少人看。
结果第一次整个操场都被内外两层的人包围了,而且大部分都是男性。
整个房子都在喊她的名字,男孩们也在喊她。
比一个帅哥打篮球,一群女生看还要恐怖。
之后她就不干了,不打了。
萧郎很快猜到了原因,他显然勾了勾嘴唇:“看的人太多了?”
..颜悦说不出现是什么感觉。
反正我很生气,很难受,我要毁掉一切!
“燕小姐,燕小姐?”
李婶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,她转身怒气冲冲地大步走了。她不到几分钟就走了,被飞机带走了。
李婶松了一口气,真的希望她能退让。
江予菲不知道严月去了哪里,李婶也不知道。她不想告诉江予菲,也不想让她为难。
阮天玲下午回到家,客厅里却没有江予菲的影子。
他打电话给李阿姨,问她:“你在哪里?”
李婶自然知道他问的是。
“师傅,江小姐在楼上休息。”
阮天玲点点头。他脱下外套,递给李婶。他的手指解开他的袖口,卷起他的衬衫袖子,露出他强壮的青铜手臂的一半。
“她今天感觉怎么样?”
李阿姨微微笑了笑。“江小姐今天的心情没有太大变化。少爷送的鞋子已经收到了,但江小姐似乎不喜欢。”
阮,眉头微皱,他以为她会很高兴,接受他变相的道歉,可是她一点也不喜欢。
他走上楼,推开卧室的门。他看见江予菲靠在床上看小说。
听到他的脚步声走进来,江予菲没有回头,一直静静地盯着书上的字。
阮,深深地看了她一眼。他走到她身边坐下,发现她正在看张爱玲的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。
他没读过这部小说,但他听说过。
阮,脱了鞋,走到床上,靠着她,和她一起看着书上的内容。
“这本小说说了什么?”他问她。
江予菲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,转身背对着他。
阮,蹲在她背上,搂住她的腰:“以前有人给我推荐过这本书,我一直没有机会读。说说吧,到底是关于什么的?”
江予菲不耐烦地皱起眉头。这个人很无聊,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去看。
阮,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。他勾勾嘴唇,笑着说:“我没时间看。请简单介绍一下。”
她不会介绍他!
江予菲正要拒绝,这时她突然想到了什么,眼睛微微一闪。
她把书翻到标好的那一页,淡淡地说:“这本书里有几部小说,我就选最经典的一部告诉你。”
“好。”阮天玲欣然同意。
他不在乎小说是什么,他只想逼她和他说话。
“这里最经典的小说是《红玫瑰与白玫瑰》,这部小说可以用作者的一段话来概括。”
“好吧,告诉我是什么。”
阮天玲翻身躺回床上,双手枕在脑后,等着她舒服地给他念。
江予菲坐起来,把书放在他弯曲的膝盖上。
她盯着上面的一段话小声说:“也许每个男人都有过两个这样的女人,至少两个。娶了一朵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成了墙上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‘窗前明月光’;当你娶一朵白玫瑰时,白色的是你衣服上的一个米贴,而红色的是你心上的一个朱砂痣。”
冬天也有工作,打柴、打猎、种树,都是冬天的工作。
小团队里每个家庭都有一座专门用来烧柴的山。冬天一家人带着锯子和麻绳上山,孩子被麻绳绑在腰上,怕孩子掉进雪坑里。
木材分为细木和劈木。细木就是灌木和其他无用的树木,用镰刀从地表的根部砍掉。叠整齐后,用一种山藤捆起来。这是一个技术性的工作。光有实力是不够的。灌木都是成年拇指粗的,要一刀砍,不能光凭蛮力。
乳沟是一棵成熟的树。一般放直径十厘米以上的树。先用斧子砍出一个缺口,再用锯子放下。有的人只有斧头没有锯子才能拿,这要看实力。树放下后,用斧子把树枝砍下来,树干锯成一米多长的段。带回家后用斧头劈成一瓣,主要用来烧康。
张兴明和他的哥哥会跟着爷爷和奶奶上山,但他们会跟着去捣乱。爷爷奶奶绑好柴火,就会坐着爬梨了。而不是感受到打柴的辛苦,反而会变成愉快的冬游。
柴火还完之后,要把细柴火堆起来,整齐的堆到房子那么高,然后用高粱杆和玉米杆做成屋顶,这样才不怕下雨。乳沟堆到院子里,用火烧碎。一般剁一次可以烧几天。
砍柴的时候,哥哥领着张兴明蹲在床沿上等着。大头虫会从松树里出来。白色的软虫头上有一块黑色的东西,就是它的嘴。没人知道它叫什么。冬天只能在松树和桦树上找到。
当你劈柴的时候,我爷爷会仔细看看。当他找到虫道时,他会用铁丝网把它钩住。几次之后,他会勾出一个小白胖子,放在哥哥拿着的易拉罐瓶子里。劈柴一天,能找到十几个。然后我爷爷弄点炭火,我哥一个一个烧。味道鲜美,味道不错。吃了之后香气萦绕在口中,久久不能回想起。
打柴是一项繁重的工作,整个冬天都需要断断续续地做,夏天不能用。所以下一个冬天要用冬天的柴火,而冬天要烧炕憋火,用柴火特别贵,特别是劈柴。
在农村,冬天最大的乐趣是抓鸟和诱捕兔子。
那时候山里人还有打猎的习惯,山里的动物很多,有狍子、獾、鹿、野猪、松鼠、狐狸、野鸡、兔子、各种鸟、狼、老虎。
我从未见过我的祖父在张兴明玩大的东西。估计是哥哥们太小了,领导不了他和哥哥。后来大了,山里的动物绝对是独一无二的。但是,和兔子打野鸡,是一个记忆深刻的问题。
爷爷做了个扎马尾的套子,绑在腰上。然后他带着一把外国枪(一把旧猎枪,相当于第一代热武器,从枪口装满了火药和铅弹)带领张兴明和他的兄弟上山。事实上,上山时,它就在森林的边缘。爷爷低头在雪地里观察,然后一个个埋被子,然后领着兄弟们同样的方式回来,在另一个地方打野鸡。野鸡是成群的,它们在雪地里寻找食物。打野鸡的方法有很多,但是不能用枪。外国大炮一样的散弹枪是射不到鸟的。一旦被去壳,鸟就死了,但是很多铅球打在鸟身上,不能吃。
如果野鸡群大,爷爷会让兄弟们蹲在一边。他慢慢靠过去,然后突然站起来,把棉帽子扔进空里的野鸡群,野鸡炸了,跑掉了。帽子掉在地上,爷爷走过去捡起来戴在头上,然后开始往雪窝里看,不断从雪里把野鸡像萝卜一样拔出来。原来野鸡有点像鸵鸟。受到惊吓后,它们会尽快把头钻到雪里,然后站着不动,等猎人把它们拉出来。
另一种方法是医学。东北山区有一种山果。具体名字不知道。好像叫红果。它是一种红色的小水果,有空的心脏和小指肚子那么大。因为这种水果没有果肉,所以没有人吃,所以它在秋天后存活下来,成为野鸡的食物。爷爷摘了这种水果,然后自己塞了一个药到水果里,撒在森林边的地上,一两个小时就回来了。他发现野鸡一只只躺在雪地里,它们已经死了。这样抓到的野鸡内脏要扔掉。爷爷说它们有毒,不能吃,也不知道是什么毒。
第一天的兔子套,第二天或者第三天要再看一遍,叫沙发套。一次十个套套至少能抓到三五只胖胖的灰毛兔子,远远就能看到它们躺在那里,都被勒死冻硬了。有时候兔子能钻进鸟里面,不知道怎么钻进去的。巢比它们的身体大很多,只能算是死鸟。
至于在院子里扣一个牌匾筐,用一根长绳子绑一根木棍在路上搭起一个缺口,在牌匾筐下面撒些小米,等待小鸟的到来。这纯粹是小孩子玩的把戏,大人不会这样抓鸟。这样抓的麻雀都没有肉。但在这个时代,麻雀被称为鸟灾,势不可挡。冬天他们就扣个牌匾筐撒点小米。一天下来,五六十只鸟被别的小朋友嘲笑。村里最高的记录是一个冬天3000多只鸟被扣。
我哥哥天生具有猎人的天赋。上次他六七岁的时候就能像爷爷一样戴上兔子陷阱了。长大后,他也喜欢抓鸟和钓鱼。只是长大后一直住在城里,基本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功夫。今生依旧。跟着我爷爷几次,我哥就能用马尾当套子了。他把张兴明带到山坡上几次,实际上得到了几只兔子。他带着一只兔子和一头牛扭腰回家,在屋内屋外炫耀,给了我爷爷一个很好的夸奖。
张兴明很沮丧。他上一次没学,但是学的很努力很认真,还是学不会。不要提神秘的猎兔(找兔子走路的方式,兔子是一种奇怪的动物,它只走它走路的方式,除非它被什么东西吓到了)。他扎马尾辫没有成功,仿佛面对着马尾辫,手退化成了熊掌。
算了,就吃吧。
农村人黎明起床,日落回家。没有具体的时间安排,但是他们跟着太阳走。
冬天的清晨,炕渐渐凉了,床还暖着,但是房间里的空气空已经凉了,呼吸的时候可以看到白雾。人躺在床上,露出的脸却有点冰。当张兴明和他哥哥还在睡觉的时候,他们的祖父母已经很忙了。
重新加热炉子,让炕暖和起来,然后开始做早饭。这个时候农村还是一日两餐。放点汤,拌点咸菜,简单。当弟弟们起床洗脸吃早饭的时候,我爷爷出去了。我奶奶去西屋拿出一个大铝锅,先在炉子上泡了一锅玉米。这是做酸汤面,还有就是把玉米泡一下,发酵,放在炉子上热一下,赶紧送过去。
泡了五六天就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酸味。换了水就可以磨了。
向班里借驴,自己厨房有个石磨。洗干净,套上驴,套上蒙眼布,喊“开车”。驴会绕着磨走,拉着石磨旋转。奶奶会拿个小瓢走在驴后面,边走边往磨着的眼睛里添上好的玉米。过了一会儿,粘稠的白色玉米汁沿着石磨的出口流出,一股酸味扩散开来。
磨了半天,磨出了一锅泡过的玉米。爷爷给队里送驴,奶奶在家加工。将磨好的玉米汁搅拌沉淀,捞出上层浮有皮的粗渣,将细的部分留在底层,装入袋中,用石沥压成。等水差不多没了,把里面湿的玉米粉拿出来,加一点白面粉,揉成巴掌大小的面团,锅里烧开水,把揉成的面团一个一个的放进去,煮到表层熟了一厘米再拿出来。放在一边,吃的时候拿出一个球就行了。
东北的冬天是一个天然的大冰箱,里面的东西都是天然冷冻的,保鲜效果极佳。
吃酸汤的时候,先把面拿出来解冻,揉搓一下,煮一壶开水,等水滚开了,把面拿在手里,大手指上戴一个特制的铝皮套,像个小漏斗,小口有筷子粗细。双手捏住面团,把面条从漏斗里挤出来,挤到开水里,煮几分钟才熟。酸味散在/[/k
当时没有冰箱,酸汤这种面食只能在冬天吃。既然条件好,随时可以吃。但是,生活条件好,能做的人越来越少。酸汤就更不用说了,现在很少有人会给酸菜染色了。
李明熙站在门口,赞叹他的技术和完美的身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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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人老了,不要做一些可爱的举动。
萧郎投了一个三分球,然后看到了她。
他愣住了,然后扭过头,若无其事,继续打篮球。
嘿,别理她?
李明熙走进去,把零食放在板凳上。
她也脱了鞋,光着脚踩在球场上:“我们来一场比赛,好吗?”
萧郎转过身,一只手拿着篮球,不相信地扬起眉毛:“你和我竞争吗?”
李明熙笑着说:“当然不是正式比赛。我没有你强壮,我的速度也没有你好。那样的话,我自然会受竞争之苦。”
萧郎拍了拍地上的篮球:“你想和我比什么?”
“射击。你投三分球,我站这个位置,每人投五个球。谁进的多就赢。”
李明熙的站位离篮板有点远,但比三分球投射的地方近多了。
萧郎感兴趣地问道:“如果你输了,该如何惩罚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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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能嫁给我吗?”萧盯着她,直接问道。
李明熙笑得很妩媚:“你就这么单纯的想娶我?这个要求太过分了。”
“什么条件下才能嫁给你?”
“没有条件,除非我考虑一下。”李明熙直接堵住了他的后路。
萧郎眼神黯淡:“好了,来吧。”
虽然不能要求她答应他想要的东西,但他不想错过这个机会。
李明熙再次强调:“记住,你只能让对方做一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情。太多就不好了。”
“我知道,去吧,你先去。”
萧郎把球扔给了她。
李明熙接住,体面地拍在地上。
她双手握着篮球,标准姿势,投篮,击球!
而且她投了空心,篮球没碰到篮筐。
萧郎扬起眉毛,眼神中没有掩饰他对她的欣赏:“你练习过吗?”
李明熙把球扔给他:“我读书的时候,参加过学校篮球队。”
“你参加过篮球队吗?”萧郎有点惊讶。“我以为你会加入啦啦队。”
他不看不起李明熙。
只是她太美了,美女一般都去当拉拉队。
打篮球的女生好像有点女人味...
李明熙这样去打篮球,别人都以为是作秀。
“为什么,瞧不起人?我在参加篮球队!”李明熙的表情很得意。
萧郎好笑地问:“你玩过游戏吗?”
“当然可以,但只能一次。”
“为什么?”
李明熙看起来很尴尬,因为围观的人太多了,都是男生!
一开始他们在篮球室训练,没多少人看。
结果第一次整个操场都被内外两层的人包围了,而且大部分都是男性。
整个房子都在喊她的名字,男孩们也在喊她。
比一个帅哥打篮球,一群女生看还要恐怖。
之后她就不干了,不打了。
萧郎很快猜到了原因,他显然勾了勾嘴唇:“看的人太多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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